鼓勵全民節電運動 南市環保局推動節能改造補助 109年臺南市住商節能改造補助計畫 壹、 緣起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持續推動住商部門落 實節能減碳作為,特擬定「109年臺南市住商節能改造補助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針對本市轄內住商部門辦理節能設備改造補助,提昇能源使用效率,以達成降低建築物耗能、抑制夏月尖峰需量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節能效益。
貳、 申請資格
一、 服務業:依法設立於本市並登記在案之商業或服務業。
二、 住宅部門:本市轄內已立案成立之社區管理委員會,並向本府工 務局建築使用科完成報備程序之社區。若屬於無成立管理委員會之住宅,申請者須設籍於本市。
三、 機關及社福機構:本市轄內之機關單位或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
四、 學校:本市轄內之公私立幼兒園及學校。
五、 前述申請對象資格以本局認定為準,且申請單位須同意本局進行 現場能源診斷輔導,並配合本局進行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相關設備監測作業。
參、 申請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或至經費用罄為止,以郵戳日期時 間或現場收件日期時間順序為準,必要時得由本局公告延長申請時間。
肆、 補助金額及補助項目規範
補助金額以各設備經費(含施工費用)之50%為原則,每一申請 單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總補助經費為新臺幣250萬元整。經費來源為經濟部能源局補助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詳細補助項目
說明如下:
一、 汰換老舊燈具:係指將汰換老舊燈具為發光效率達100lm/W 以上 之燈具,且汰換前之燈具不得為 LED 燈具,單具補助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500元。汰換後燈具數量不得超過汰換前燈具數量。申請資格屬第貳條第二項者,汰換燈具所在位置僅限於公共區域(如樓梯間、走廊、警衛室、交誼廳、騎樓、頂樓、地下室等)。
二、 裝設電梯電力回生裝置:係指於既有電梯加裝電能回收裝置,單 組補助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50,000元。
三、 裝設能源管理系統:係指透過加裝智慧電表及圖控軟體等達到用 電資訊可視化之功能,單套補助上限不得超過新臺幣100,000元。
四、 汰換老舊馬達:係指將老舊動力設備(泵浦、風機等)汰換為高 效率設備,新設備之馬達至少須為 IE3以上等級,且應登錄備查於能源局所設「容許耗用能源效率基準管理系統」。每千瓦(kW)補助新臺幣2,400元,最高不超過設備經費(含施工費用)之50%。
伍、 申請流程說明
申請單位須提出「補助申請書」,經書面審查通過後,待收到本局
寄發核准施工函再進行工程施作,完工後須提送「完工報告書」,待本
局派員完成現場驗收後,撥付補助款。
陸、 申請文件說明
申請單位須依序提出「補助申請書」及「完工報告書」。相關文件 應裝入信封,於信封上註明「109年臺南市住商節能改造補助計畫」字樣,以郵寄或親送等方式送至本局【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噪科】,各類文件詳細說明如下:
一、 補助申請書(如附件一,申請期限至109年8月31日截止)
(一) 基本資料表
(二) 最近一期電費單影本
(三) 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營利事 業登記證、戶籍謄本或社會福利機構證明)
(四) 改造項目明細表
(五) 申請切結書
(六) 碳權轉移切結書
二、 完工報告書(如附件二,收到核准施工函後45日內完成工程施作 並提送完工報告書至本局,必要時得申請展延30日)。
(一) 核准施工函影本
(二) 施工摘要表(請貼足4‰印花稅)
(三) 施工成果明細表
(四) 節能設備購入發票
(五) 節能改造工程前後對照證明
(六) 申請單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七) 補助款領據
柒、 審查機制說明
一、 補助申請書審核:申請單位提交「補助申請書」後,由本局依據 依送件順序進行審查。審核通過者,由本局發文通知,申請單位於收到核准施工函後始可進行節能設備建置或汰換作業。
二、 完工報告書審核及現場查驗:申請單位於收到補助申請書審查通 過公文後,須於45日內完成工程施作並提出「完工報告書」,必要時得申請展延30日,展延申請以一次為限。本局將派員實地查驗申請單位節能設備之利用情形,申請單位須予以配合,查驗通過者,本局將撥付補助款至申請單位帳戶。
三、 前述審查及現場查驗事項,本局委請台頂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助 辦理。
捌、 退補件期限規範
一、 補件:相關文件經審查後,本局將以電話通知申請單位進行補件。 申請單位須於本局規定時限內(7日內)完成補件,並將修正後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本局。
二、 逾期重新提送(退件):未於本局指定期間內(7日內)完成補件 者,本局將發函通知註銷,如欲再次申請須重新送件。
三、 期限內改善:完工後經現場查驗結果為不符合補助標準者,須於 本局規定時限內(15日內)完成改善,並重新接受現場查驗。逾期未完成改善者,本局得不予以補助。
玖、 撥款方式
一、 補助款項將以電匯方式匯入申請單位指定帳戶,匯款手續費須由 申請單位自行負擔,並自核發金額中扣除。
二、 申請單位指定帳戶不得為私人帳戶,若申請單位屬於無成立管理 委員會之住宅不受此限制,惟該帳戶所有人須自行負擔所得稅。
三、 經查與原核定補助計畫內容不符且無註明修改原因,或修改原因 不符本計畫宗旨者,須於限定改善期限內依本局意見進行修正,若再次審核仍不符者,則不撥付補助款項。
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 申請單位須同意本局進行現場能源診斷輔導,並配合本局進行溫 室氣體抵換專案相關設備監測作業。
二、 申請單位須確保本次補助之節能設備正常運作,不得於設備使用 年限前拆除或閒置。本局得於補助金額核發後1年內進行抽查,申請單位須予以配合,拒絕配合抽查或經抽查發現違反規定者,本局將追繳已核發之補助金額。
三、 補助申請書與完工報告書未於指定期限內送件,概不受理。申請 文件不論補助與否概不退還。
四、 所有影本資料及文件皆須蓋上與正本相符章以及填表人或負責人 印信。
五、 社區須以社區管理委員會名義提出申請,不符規定者視為資格不 符,本局將不予受理。
六、 節能設備建置或汰換之場所須位於本市轄內,並與檢附電費單上 之電號地址一致。
七、 同一申請補助之設備不得申請其他政府機關補助。
八、 欲申請補助款者均不溯及於本計畫公告前已建置(含建置中)或 汰換之相關設備。
九、 申請單位提供之相關資料須配合本局舉辦節能成果展示之用。
十、 若遺失立案登記證書者,可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之商業登記查詢資料作為替代。
十一、 計畫窗口:
臺南市政府 環境保護局
林郁嘉約用人員
電話:06-2686751 #268
台頂顧問股 份有限公司
陳渝琍專案工程師
電話:06-2686751#352
E-mail:snoopy37324701@taitop.com.tw
許乃中專案工程師
電話:02-27064505 #803
傳真:02-27064503
E-mail:nealhsu@taitop.com.tw
2020-05-04 10:09 1659 台南節電城